?但他感觉,林晨可以。>
因为他每一首作品,都非常奈斯,就连张桀都看的十分火热。>
别说他了,就连黄三石以及何老师这两半懂的,也都被林晨这些歌给震惊到了。>
先不说曲,就那词……>
完全没毛病啊。>
张桀兴奋道:“晨晨,我二十八号有场演唱会,有没有兴趣来玩玩?”>
“呃……”>
这变化有点突然。>
何老师也是一脸哭笑不得,这压根用不上自己帮忙啊。>
林晨没有说话,而是点开了一首歌问道:“桀哥,你看这首歌怎么样?”>
“没问题啊,非常奈斯。”>
这首歌张桀刚刚看过,所以毫不犹豫的说道。>
林晨继续道:“我两合唱怎么样?”>
嗯?>
张桀一愣,有些不可思议的抬起了头。>
合唱。>
一般而言,没人愿意把自己的原创拿出来跟别人合唱,因为最后的收益都会一分为二。>
这还是其次。>
最重要的是人气,两人的很少根本不对等。>
张桀的人气以及实力,那都是毋庸置疑的,林晨一个新人,最后给他做了嫁衣也不是不可能。>
蹭流量,也是要看实力的。>
如果林晨实力够强,两人合唱这首歌火了之后,林晨自然而然也会获得巨大的流量效应。>
反之亦然。>
但凡林晨表现稍微逊色一点,别说流量效应了,不因为拖后腿被张桀粉丝喷到体无完肤就不错了。>
张桀迟疑道:“虽然这首歌的确很好,我也很心动,但这对你而言未必是好事。”>
林晨笑道:“桀哥,你瞧你说的,我对自己还是有点信心的。况且,就算失败,你再让我单唱一首不就行了。”>
合唱绝对是蹭流量的最佳方式,但前提是林晨能发挥出与张桀相等,又或者非常接近的水准。>
这点很难。>
林晨嗓音或许不错,在地球也确实学习了不少专业知识,但想要将水准与张桀拉平……>
几乎不可能。>
不掉链子就不错了。>
不过,林晨想的也不仅仅是蹭流量,也算是一种回馈吧。>
你帮我、我帮你,这样下来两人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,将其变成自己的人脉。>
利益什么的……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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